吉林省2004年玉米螟生物防治工作实施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4-07-12 09:28:0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玉米螟生物防治工作,保证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收到预期效果,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玉米螟生物防治工作的宗旨是:以促进农民增收、玉米增产、农业增效为核心,以有害生物无害化治理,把玉米螟危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为目标,以玉米主产区为重点,以财政补贴为主要手段,通过实施绿箱补贴政策,加大政府对玉米螟生物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玉米生产和质量安全,提高我省玉米综合生产能力。第三条玉米螟生物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由政府每年拿出1200万元专项资金,在我省玉米主产区开展1000万亩(赤眼蜂850万亩、白僵菌封垛控制面积150万亩)的统一生物防螟工作。通过推广释放赤眼蜂和白僵菌封垛生物防治措施,实现玉米螟卵寄生率70%,白僵菌僵虫率75%,田间平均防治效果65%,亩挽回玉米产量损失25公斤,每年可挽回玉米产量损失2.5亿公斤。第二章项目管理与实施第四条玉米螟生物防治工作实行省、县、乡、村四级管理。省、县两级成立玉米螟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和玉米螟生物防治工作技术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技术小组),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省领导小组在省农委设玉米螟生物防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办公室),在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设技术指导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和技术指导服务。第五条省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具体负责制定全省玉米螟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防治任务的分解落实,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动员,组织赤眼蜂、白僵菌生产企业进行招标和统一采购,对全省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专家进行防治效果调查、测产验收及工作总结。第六条省技术小组的职能是:具体负责制定全省玉米螟生物防治技术方案、检查验收方案,负责赤眼蜂、白僵菌质量检验并出据检验报告,对县级进行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指导开展玉米螟虫情监测、试验示范,组织全省开展防治效果调查及测产验收等工作。第七条县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地工作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检查验收方案,分解落实计划任务,开展虫情监测、技术培训和宣传动员,组织统一进行玉米螟生物防治项目的实施、防治效果调查和验收,指导、协调玉米螟生物防治工作,建立玉米螟生物防治任务落实情况跟踪档案,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和验收。第三章物资保障与资金管理第八条赤眼蜂、白僵菌由省农委采取招标方式统一采购,选择具有一定生产能力、质量合格的赤眼蜂、白僵菌生产企业。第九条赤眼蜂质量按照吉林省《松毛虫赤眼蜂生产应用技术规程》中一级成品蜂标准,白僵菌防治菌粉质量每克含活孢子25?30亿为合格标准。第十条赤眼蜂、白僵菌中标的生产企业,按购销合同规定的赤眼蜂、白僵菌生产技术规程标准生产,其产品要经过省级质量检测组的检验合格后,允许出厂应用。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蜂、菌。第十一条经检验合格的赤眼蜂成品蜂和白僵菌防治菌粉均由生产企业负责统一送到县级应用单位,由县级应用单位检查验收数量,统一发放到乡、乡发放到村、村发放到户或防治专业队。第十二条玉米螟生物防治资金纳入省财政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账户;省财政将资金拨到省农委专用账户,根据中标企业的中标及蜂、菌质量检验及验收报告,一次性划拨给各生产企业。第十三条宣传培训、螟虫监测、质量检验、试验示范、检查验收、组织实施等项经费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财政解决。第四章项目的检查验收程序第十四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中期检查、防治技术操作现场抽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省、县两级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门和技术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一检查验收。第十五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组织管理机构的建立;玉米螟生物防治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制定;任务落实分解到户档案;宣传培训及技术指导到位率;螟虫监测准确率;示范区的辐射面积;释放赤眼蜂专业队或白僵菌封垛专业队的组织及队员的操作水平;防治效果及挽回产量调查验收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第十六条生物防治玉米螟工作实行政策公开、面积公开、标准公开、农户公开的“四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具体落实情况做到县有图、乡有表、村有表、户有卡,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违规操作。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2004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