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农合” 农民得实惠
发布时间:2007-04-26 16:17:00

集安市清河镇农民邢在茂的家人对参加“新农合”的好处深有体会。邢在茂患肺癌住院治疗,医药费花了上万元,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2006年,他花了10元钱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有关规定,今年年初他得到了首笔补偿金6500多元。这一笔钱,对邢在茂这样一个普通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在新农村建设中,集安市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造福农民群众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使参合农民得到了实惠。截至目前,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13.7万人,共有786人因生病住院获得了补偿金,补偿费用40万元。

来源: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