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采取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发布时间:2003-12-16 08:10:00

吉林省农委主要采取的措施为:

一、突出资源特色,园艺特产及多种经营产业发展迅猛。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吉林省园艺特产及多种经营特色比较明显。从2002年起,全省将每年发展无公害蔬菜100万亩,到2005年基本实现全省商品蔬菜的无公害化。去年上半年,将百万亩发展任务具体落实到了86个生产基地。避寒暖棚经济快速发展,去年春季全省新增暖棚近6万亩。

二、加强产销衔接,“订单农业”实现新突破。专用品种订单增长较快,专(特)用玉米、优质大豆、优质杂粮杂豆、优质水稻订单面积明显增加;订单规模化趋势明显,大订单明显增加。吉粮集团一家企业就落实粮油订单946万亩,占粮食作物订单总面积37.3%。承担玉米大豆轮作计划任务的德大、裕龙、慧泽等7家企业落实大豆订单721万亩,占全省大豆订单面积的81.1%。2002年参与订单的企业达461个,比上年增加13个,参与订单的农户230万户。全省已落实农业订单面积3226万亩,超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全省订单占耕地面积50%的目标,比上年增长22.3%,占全省耕地面积的53.8%;落实粮食作物订单2536万亩,同比增加582万亩,增长29.8%。

三、市场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业市场化进程明显加快。2002年吉林省规划在日本东京和长春、上海、澳门、大连、香港等地举办7个绿色特色优质农产品展洽活动。大连、日本、长春三个展会已经成功举办。展会已成为开拓农产品市场、推进农业市场化进程的快捷通道。对“吉林农网”进行了二期改版,建立了动态数据库,使网上信息更加丰富、快捷。2002年底完成各市(州)及30个重点县的联网运行,建设20个县级信息服务平台。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迈出新的步伐。完成农业部参茸产品质量监检测中心计量、机构资格“双认证”工作,成立了省蚕业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加强对全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指导。目前,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458个,参加人数41.6万人,参与的农户占总农户的4.6%。

四、农业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新成效。吉林省切实加大了农业执法力度,农民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全省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0多人次,检查农资市场803个,农资生产、经营业户4190家,查处违法案件860起,罚没款60.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55万元,铲除制售假劣农资生产经营窝点41个。通过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农资市场,维护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权益。加强农业立法,对国家和省颁布的51个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中规定的涉农审批项目,以及农委1995年以来制发的1000多份文件进行了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9项,行政收费项目1项,废止规范性文件5个。

五、农民收入渠道增多,现金收入进一步增加,支出趋于科学。据省林农调队统计,2002年上半年全省农民现金收入1156.3元,同比增加133.97元,增长13.1%。生产投资的趋向,发生较大变化,由过去重点投向种植业转变为重点投向养殖业和服务业。购买运输机械支出同比增长69.7%,购买畜产品支出同比增长2.6%。同时,大量农民开始走出家门,寻求新的发展门路。去年上半年,全省外出务工农民已达到73.15万人,同比增长20%多。从掌握的情况来看,农村各个产业生产形势普遍好于上年,全省2002年农民人均收入水平预计可比上年增加350元左右,达到2530元。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