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放宽水稻收购标准
发布时间:2003-12-15 15:36:00

2002年12月26日,记者在吉林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粮食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我省对保护价水稻收购放宽到三等,收购价格为每公斤1.06元。

  会上,副省长杨庆才说,鉴于今年水稻出糙率收购标准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农民手中粮食很难达到收购标准的实际,对保护价水稻收购适当放宽到三等,即出糙率为77%、整精米率为60%、水分控制在18%以内的水稻,收购价格为每公斤1.06元。

  在谈到今年粮食收购时,杨庆才指出,全省粮食收购工作形势较好,缩小保护价收购范围,减少保护价收购总量,适当调低保护价水平,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农民的基本利益得到保护,财政负担明显减轻,也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广大干部职工既有动力也有压力,市场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对粮食收购工作高度重视,粮食部门接新准备工作比较充分,行风建设明显加强,各部门积极工作,密切配合,粮食收购工作进展顺利。截至12月23日,全省已收购入库新粮229万吨,其中保护价粮192万吨,市场粮37万吨。

  针对当前市场粮价较高现象,杨庆才说,主要是省内加工企业收购生产性用粮、国有焿粮食购销企业急于收购“现价销售”、“秋季补库”的粮食、储备粮轮换用粮以及铁路运力紧张造成了短期内价格上扬,随着铁路运力的缓解、加工企业用量饱和、补库任务的完成和全国36亿公斤陈化粮的处理,市场粮价将进一步回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市场形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本着对党、对事业、对农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组织、动员和引导农民早卖粮。保护价粮收购任务原则上要在春节前完成。因此,各地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粮食收购政策措施,要确保粮食收购资金足额到位,适当放宽保护价水稻标准。要积极组织市场粮收购,落实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收购工作组织领导力度,各国有粮食收购销企业要继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农民售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