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2004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1-17 09:45: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提出的任务,我们制定了《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2004年度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现将《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主题词:星火 工作 要点 通知
附件: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2004年度工作要点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提出的任务,制定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2004年度工作要点。
一、工作部署
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星火专项行动的实施,进行年度总体部署。
(一)领域部署
——面向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现代农业,以玉米、小麦、水稻三大作物为重点,大力加强种植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等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知识培训。
——面向农业结构调整,以畜牧业、水产业为重点,大力加强养殖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等培训。
——面向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就业的根本目标,大力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乡镇企业从业技能、非农就业创业技能(含农民工就业技能)、农村科技中介服务技能、市场营销和管理技能与农村劳动者基础素质等培训。
(二)区域部署
——粮食主产区重点围绕提高玉米、小麦、水稻等作物的综合生产能力,培训农民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业人员。
——东部地区重点培训适应于从事外向型农业、非农产业的农民、乡镇企业人员、管理干部等。
——中西部地区要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中心任务,着重于培训发展特色农业、生态经济、畜牧业和旅游业的农民、乡镇企业人员、管理干部等。
二、重点工作
围绕上述部署,2004年度将进一步加强星火科技培训工作的管理;集成支持“百万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的实施;在全面推进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五项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乡镇企业科技培训工程”和“星火科技远程培训工程”。
(一)继续实施“百万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对2003年度支持的“百万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试点省份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将予以连续支持。
——适当增加“百万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试点,使试点数量达到12-15个左右。新增试点向玉米、小麦和水稻主产区倾斜。
——支持试点省份通过项目带动培训基地的建设,以“县县有星火学校、乡乡有星火课堂、村村有星火带头人”为目标,加强培训体系的建立健全。
(二)继续实施“乡镇企业科技培训工程”

——以农业部为主体开展乡镇企业科技培训;2004年培训乡镇企业家1万人,乡镇企业中层管理人员2万人,乡镇企业技术人员3万人。
——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主体开展农民工星火远程培训。
——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为主体,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和农村科技服务人员培训。
——以科技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主体,联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包括制订农村技术经纪人标准并开展相关培训。
(三)继续实施“星火科技远程培训工程”

——批准建立6个星火科技远程培训基地。
——支持开发农业智能专家系统和适应“三农”需要的远程培训课件。
——支持利用远程培训网络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工作。
(四)强化星火科技培训的规范化管理
按照《星火科技培训管理细则》的要求,强化星火科技培训的规范化管理。重点包括:
——在有条件的部分省试行监理制度,对重大项目进行评估和检查。
——加强星火科技培训协作网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其职能和管理,支持其开展培训工作。
——进一步完善星火科技培训项目的支持方式,对经评估监理比较突出的重大项目将给予继续支持。
——支持地方科技部门联合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科技培训工作。
三、面上工作
(一)继续实施“青年星火带头人培训工程”

以共青团中央为主体,重点开展西部青年星火带头人培训,培训人数要达到30万人以上。
(二)继续实施“星火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工程”

以科技部为主体,培训基层科技管理干部2000人、星火计划管理人员2000人。
(三)继续实施“星火外向型科技培训工程”

批准建设6个外向型科技培训基地,培训星火外向型管理人才3000人,培训星火外向型技术人才1万人。
四、工作实施
(一)以部门为主体组织实施的培训工作由部门组织申报、评审、中期检查和验收;年度执行情况要报科技部星火办备案。科技部星火办对部门实施的重大项目实施全程监理。
(二)以科技部为主体组织实施的培训工作由科技部组织地方科技部门进行申报、评审、中期检查和验收。一般项目的管理委托地方科技部门完成,年度执行情况报科技部星火办备案;重大项目由科技部星火办委托第三方(包括纪检监察部门)或委托地方科技部门组织第三方进行监理。
(三)星火科技培训项目的申报与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同步进行(各地对同一工程申报项目的数量不能超过2项),一并列入星火计划2004年年度计划。通过专家评审,从年度计划中选择支持项目。获经费支持的项目,所在省份和承担单位要分别按1:1和1:2的比例配套资金。
(四)凡承担星火科技培训任务的部门和省市,必须具备较为完善的四级培训网络,要有教材编写指标,今年编写教材10册以上。凡具体承担星火科技培训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为完善的软硬件条件,具有稳定和较强培训能力的师资队伍,要有教材编写指标,今年编写教材3册以上。
(五)2004年星火科技培训工作要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国家粮食主产区倾斜。支持星火培训基地、星火科技专家大院、企业等农村科技培训机构围绕主要农产品集聚产业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重点指星火产业带、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小城镇)开展培训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星火培训基地的建设;2004年将在对原有国家级星火培训基地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新增25个国家星火培训基地(包括7个传统形式的星火培训基地、6个星火科技远程培训基地、6个星火外向型科技培训基地、6个星火职业技能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