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第二批科技专家特派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6-26 15:44:15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吉科星字[2006]67号

 

 


关于选派第二批科技专家特派员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科技局、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企业:

我省科技专家特派员兴业工作实施一年来,经过科技专家特派员开展技术推广转化、科技培训、引进科技项目、科技咨询服务等辛勤工作,为农村乡镇生产企业的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和普及,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的欢迎和认可。

为进一步实施我省科技专家特派员兴业工作,推动农业科研成果在农村的推广、转化和示范,根据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和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总体安排,结合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工作的部署,省科技厅决定选派第二批科技专家特派员,现将有关选派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标准和程序

选派标准:按照《吉林省科技专家特派员管理办法》(见吉林省星火计划网:www.jlsp.org.cn)要求。

 

选派程序:由各单位专家本人申请,并与拟驻点乡镇、村(屯)或农村企业对接同意,专家所在单位推荐,由各单位统一上报吉林省科技厅。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下发文件确认。

二、主要任务

(一)示范推广科研成果。

科技专家特派员把新品种、新技术等科研成果进行集中展示或示范,使农民、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积极引导和启发农民或经济组织引种(养)新品种,应用新技术,有力地推动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转化。

(二)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科技专家特派员要紧密联系农业生产实际,主动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为农民、企业提供致富信息和市场信息,减少农民或企业发展致富项目的盲目性,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益。

(三)进行科技培训活动。

1、科技专家特派员通过现场指导、办班讲座、卫星远程教育等方式提高农民技术水平,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答疑等其他方式让农民学到更多更好的农业科学知识和先进技术,传授种、养、加等方面的科技知识和技能,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增强农民增收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2、根据实际需要,对各市(州)下派的科技特派员、农技推广机构的科技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科技特派员、农技推广机构科技人员的农技水平和创业能力。

(四)项目研发。

科技专家特派员根据当地农业生产或企业需要,面向生产,组织科研攻关,对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或发展前景广阔的项目开展重点攻关研究,直接服务于产业并推动产业发展,为促进科研与生产结合起到促进作用。

(五)产业孵化。

科技专家特派员根据各地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潜力,通过科技培训和技术、成果、项目的示范引导,促进当地支柱产业的形成和水平的提升,使科技专家特派员成为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的孵化器

三、申报材料

《吉林省科技专家特派员申报书》、科技专家特派员派驻地点的工作实施方案、专家在驻点拟实施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专家驻点双方科技合作协议书。

四、选派专家的确定

省科技厅根据申报材料,专家评审确认通过后,下发文件,颁发证书予以确认。省科技厅从科技工作角度对专家驻地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申报时间

2006年7月20日前将专家特派员申报有关材料上报省科技星火办。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431-897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