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8-15 09:25:4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科技(教)司,各有关单位:

依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办财字[2001]417号)和《2007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国科办农字[2007]27号),2007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确认489个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项目,予以正式立项。

请各地方、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抓紧组织项目承担单位与科技部农村中心签订项目合同,并切实加强管理,做好相关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OO七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