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敦化市、磐石市、长春市绿园区获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称号(2004/11/08)
发布时间:2004-11-12 10:35:00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推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县(市)基层的落实,科技部于 10月28-29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县(市)科技工作会议。会上我省敦化市、磐石市、长春市绿园区等83个县(市、区)批准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国务委员陈至立、国务院副秘书长陈进玉、中组部副部长李建华,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中编办副主任黄文平、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副部长李学勇、程津培等领导到会并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授牌。

我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的评选工作始于2001年。按科技部《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十五”期间,将在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并获得先进称号的市(县、区)中,遴选出一批推动科技进步成效显著的县(市、区)为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此次评选示范县(市、区)本着“突出先进、代表性;以县域为主,兼顾区域布局;严格评审标准,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通过科技部组织专家组评审、实地考核,最终确定的。

我省此次获得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称号的三个县(市、区)都曾连续两届获得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县、区)称号,代表了我省县(市)科技工作经济发展的较高水平。近年来,三个市(县、区)确立“科技兴县”的发展战略,依靠科学技术,有力地带动当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他们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成立了以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科技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署和指导科技工作。县(市、区)政府与乡镇街道及直属相关主管部门签订科教兴市目标责任状,设专人担任科技副乡(镇)长,科技副局长负责科技工作,使基层科技工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形成了依靠科技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这三个县(市、区)还注重加大科技投入,近四年来,每年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当年财政支出的1.3%.经过多年的科技进步考核,这几个县(市、区)的各项经济、科技指标都在我省名列前茅,是我省县(市、区)科技工作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