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推进全省市、县科技工作,建设创新型吉林。省科技厅决定继续开展2010年度市(州)、县(市、区)科技局科技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主要内容
1、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科技进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方面,能够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在开拓地方科技工作新局面等方面,充分发挥了部门职能作用。
2、在制定本地科技发展政策,推进地方科技进步、企业创新、科技支撑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开展等方面,工作年初有计划,年末有工作总结,取得较好的成效。能创造性地开展科技工作,实施措施得力,为提高当地科技发展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富有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领导班子团结,作风民主正派,善于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合作,有较好的社会形象及信誉。
4、在实施科技发展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
5、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长期技术合作关系,主动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开展科技服务、咨询、科技培训、科技普及等活动。
6、积极主动接受国家和省科技部门的业务指导。科技局主要领导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各项活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精神迅速,成效显著。
7、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努力增加对科技的资金投入;积极促进金融部门增加科技投入,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按规定要求增长。
8、发展知识产权经济,加强本地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和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二、考核范围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
三、考核材料
1、2010年度工作总结一份;
2、2010年度科技工作考核表(附件)一式三份;
3、各城区科技局,需所属市科技局签属推荐意见。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
省科技厅组成市(州)、县(市、区)科技局年度科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厅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星火办。
五、考核形式及结果
省科技厅考核领导小组召开考核会议,根据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表的内容,以及各处室掌握的工作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考核,排队,经厅党组讨论批准,经考核科技工作排在前列的市(州)和县(市、区)科技局省科技厅将授予2010年度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并颁发奖牌。
六、上报截止日期:12月27日
联 系 人:张 梅
联系电话:0431-88975139
Q Q群号:67388052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